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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范小月:
婚姻也可以像吃梨子一样先尝一尝?先试一试?如果满意的话,把手中的那个梨子吃掉;如果不满意呢?再拿一个梨子尝一尝,并且把手里原来的那个梨子扔掉;还是不满意呢?再换一个梨子尝一尝,再扔掉一个梨子;再换,再扔……
当试婚论者以品尝梨子的必要来论证试婚的必要时,无意之中,几乎有点不打自招般承认:试婚是一种不愿负责任的表现,并且企图将这几种不愿负责任的表现道德化、合法化。
其实,试婚并不像试婚论者想像的那么美好,那么富有理智和激情,那么带有时代的进步意义。如果有两个人以试婚者的身份生活在一起,或许他们一开始的愿望是很美好的:他们想知道,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理智和浪漫,是否能在自己的试婚中找到一个最佳的结合点,或者说是一个交叉点。如果能够找到的话,那么他们就以正式的婚姻取代试婚,如果找不到的话,那么就不再开始没有生命的婚姻。在试婚时,他们也确实熟知了对方爱情之外的一切,比如生活方式,比如卫生习惯,比如生理功能。一切似乎都说明试婚是明智之举。但是,试婚的结果,只能彻底粉碎他们原先的美好设想。正因为试婚是一种不受婚姻约束的生活状态,所以,双方也就不可能像珍惜婚姻一样,珍惜试婚的生活;双方不可能像正式的夫妻一样,富有宽容和爱怜。如果说一对夫妻为生活琐事吵架之后,很快就会和好,那么一对试婚的男女几乎肯定就此而不再试婚,因为他们不受任何约束,也就不需要负任何的责任。国外有调查数据表明,由试婚而导致婚姻成功的范例并不多见。所以,试婚并不会有助于正式的婚姻,试婚的实际价值,等同于婚前的同居。
婚论者总是以观念前卫来表白自己,以婚姻拯救者的身份表现自己。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。既然试婚论者不以白头偕老为己任——试婚不成就再试一次甚至几次,那么他们为什么对离婚就如此的胆战心惊呢?既然试婚论者那么执著地拯救婚约——共同生活的男男女女不应该轻率地离开,那么试婚不就是鼓励反复尝试吗?难道一张纸质的婚约就应该是雷池,而试婚就可以无所顾忌?
试婚还会有什么积极意义?看不出来。
转自东方网(F-0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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