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找到白马王子
那是学校组织的一个参观旅游,到一个远离城市的孤岛上锻炼生存能力。在人群中,我一眼就看到了他那张帅气的脸,四六分的发型,特别英俊,最动人的是他的眼睛。和他对视的几秒钟,我的魂就没有了……毫无疑问,我爱上了他。后来知道他是旅游系的,我想将来他做了导游,女顾客肯定对他服服贴贴。
回到学校,我顾不得女孩子的羞涩,开始给他写情书、发短信,疯狂地追求他。俗话说,男追女,隔座山;女追男,隔层纱。但我追他追得可真是辛苦哦。他开始对我的相貌不太满意,我没有灰心,花钱做了发型,买了高档的衣服,将自己打扮得很精神。然后一日三餐,我全部给他买好,送到他的宿舍。他爱吃五香花生米,学校食堂里没有,我就到饭店里买。终于追到了他,他同意做我的男朋友。嗯,我开心死了,拉他上街,给他买衬衣。在家里,我什么都不做,可是在他面前,我什么都愿意做,只要他开心。我爱他已经爱到了骨头里。他是我的初恋,是我最爱的人。为他做事再辛苦也愿意。
到了大二下半学期,学校放假后,我随他去了他的家乡———湖北省的一个偏僻的乡村。到了他家,我才发现,还有如此贫寒的家。虽然吃惊,但我没有介意。因为我爱的是他。我们早已山盟海誓,一辈子不分开。我们相约在海南结婚生子,然后再把父母亲接来住。
我的父母知道了我们的事情,出面干涉。母亲的眼泪父亲的咒骂都没使我退却,也许是叛逆心理作祟吧,他们越反对我就越想跟他在一起。
我是真的真的非常非常爱他,想跟他一生一世的。尽管他家贫,但既然爱了,这一切都不重要了。也许看了太多的言情故事吧,所以那时候对爱情充满了幻想。这一跟,就是几年。他算是细心的人,对我很不错,他说要一辈子爱我,照顾我。我们起先不大懂避孕,所以我跟他一起的几年一共做了3次药流,每一次都让我恐惧不已。于是,我从先前喜欢做爱到对做爱很恐怖。我由于怕再怀孕,我们开始有了不和谐的因素,偶尔也有争吵,但很快就和好了,因为我一如既往地爱他。我想他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。至少当时我是这么想的。我无法想象没有他的日子,我怎么活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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